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于1990年通过法律规定,禁止在电池中使用汞。
1999年开始,由澳大利亚移动通信协会开始实施全国性的计划,回收手机电池和其它充电电池,具体实施办法包括由参加公司自愿出资赞助;通过零售商网点收集;通过区域性的试点项目来改进镉镍电池的回收工作。
加拿大
有关环保法规中涉及到含汞电池的规定,提出了减少电池中用汞量的具体指标:
(1)助听器用锌空气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40mg/Ah;
(2)圆筒型电池最大允许含汞量为电池重量的0.02%;
(3)扣式或硬币碱锰电池最大允许汞含量为每个电池不超过25mg。
1997年1月,加拿大民用电池制造商协会提出,限制在民用的碱锰电池、碳锌电池和氯化锌型电池中人为地添加汞。这样在加拿大仅有的含汞电池或许仅为氧化汞电池。
加拿大已签署和批准了联合国ECE LRTAP条约和有关重金属的草案,该草案主要是有关汞、镉和铅等重金属的具体管理规定,目的是禁止从工业生产中、燃烧过程中和废物焚烧时排放汞、镉和铅。该草案同时也要求减少产品如电池中的汞含量。
加拿大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自愿减少电池中的用汞量。充电电池回收公司自愿管理镉镍电池的回收。
巴西
1999年巴西有关法律提出要求限制普通电池中的重金属含量,要求回收镉镍电池和不符合标准的普通电池。2000年提出规定,碱锰电池和普通锌锰电池中汞的含量为小于0.025%,镉的含量为小于0.025%,铅的含量为小于0.400%。2001年提出的指标要求为汞含量小于0.010%;镉含量为小于0.015%;铅含量为小于0.200%。
墨西哥和阿根廷
墨西哥和阿根廷暂没有就电池立法,但正在考虑建立与巴西类似的法律。
印度
自愿标志生态标识,减少汞用量,电池中允许汞含量为电池质量的0.0005%。
韩国
1996年7月1日起,韩国要求进口电池中镉含量小于1×10-3%,进口电池要求达到无汞无镉要求。
1996年提出要求电池中的汞含量小于1ppm。对电池征收产品税和建立处理系统来回收含有有害金属的电池,但碱锰电池除外。
毛里求斯
不再使用汞电池,汞电池早已由镉镍电池取代。毛里求斯曾经开展了一次全国性的活动,收集所有含汞电池。在制定和执行有关废旧含汞电池安全处理的法规之前,进行有关收集含汞扣式电池的宣传活动。
摩纳哥
在摩纳哥市场,各类无汞电池销售份额越来越大。
泰国
以往电池生产中通常添加汞,但泰国电池管理部门报道,目前电池生产中已不使用汞。
土耳其
1999年开始禁止在电池中添加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