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政策

美国废电池回收管理

来源:电池环保中心网 | 关键词: | 时间:2017-03-02 15:22
文章摘要:美国是在废旧电池回收领域内立法相对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其立法主要针对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以及所有其他种类蓄电池、含汞电池等。ResourceConservationandRecoveryAct(RCRA)规定涉及到含汞产品的处理和回收,含汞的废弃物被确...

      美国是在废旧电池回收领域内立法相对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其立法主要针对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以及所有其他种类蓄电池、含汞电池等。

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 (RCRA)规定涉及到含汞产品的处理和回收,含汞的废弃物被确定为危险物品,其存放、运输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在已将含汞废物归属按普通废料的规定,比RCRA关于危险物品的管理条款要求放松多了,各州都建立专门的收集规划。1995年环境保护协会(EPA)提出了《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其目的是减少城市固体垃圾中危险物品的数量,促进或方便一些常规危险物品的回收和安全处理,减少针对这些废物管理上的工作量。普通垃圾是指那些通常废弃的生活用品和几乎无利用价值的物品。虽然在存放、运输和回收方面对于这类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没有严格的标准,但在最后的处理或再生利用方面应完全按照危险物品的规定,要求在对垃圾焚烧或堆肥处理前,将电池从垃圾中分拣出。有关电池方面的法规如下:

(1) 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及无汞锌锰电池回收处理问题

    1989年末至1991年初,美国就通过有关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法规,所有电池制造商都改变了电池生产工艺,减少电池中的汞含量,除了扣式电池之外,电池中的汞含量不超过电池总质量0.025%

    1993年,美国电池制造业自愿减少电池中的汞含量,至1993年底,在美国的电池制造商在所有碱锰电池和普通锌锰电池(碳性电池)中不再添加汞。

    对于普通的无汞锌锰电池,美国没有作特殊收集,其原因为:通过环保局所有的毒性实验,这类电池不属于有害废物;锌锰电池所含物质主要是普通金属如锌和锰,在正常使用和处理过程中,这些物质对健康和环境没有危害;目前的回收技术和相关基础设施的费用大大高于在环境和回收利用方面的收益。

(2) 1996年颁布联邦法令《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办法》

由克林顿总统签署,美国制定与颁布了联邦法令《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电池法),于1996513日开始实施。这部《电池法》的立法原则是禁止在碱锰电池和碳锌电池中添加汞,分阶段禁止使用含汞电池,生产适用于回收利用和易于处置的氢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和其他电池。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适当处置废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培养公众对于这些电池收集、回收和适当处置的关注有助于需要控制的电池的收集和回收或适当处置以及鼓励使用可充电电池的人们参与收集回收废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和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

为了便于有效地再生利用和适当处置废镍镉电池、小型密封铅酸电池和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这部《电池法》规定电池生产商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标识,对运输、收集、储存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鼓励志愿厂商投资废电池的再生利用和适当处置废电池,鼓励新型电池的研究、生产。《电池法》规定不得销售没有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的电池,以及无法拆卸或不便拆卸电池的用电器具。并规定了标识的内容和式样。具体规定:

A、 止销售有汞碱锰电池(扣式碱锰电池允许含汞量为每只电池不超过25 mg

B、 禁止销售含汞碳锌电池;

C、 在美国禁止使用扣式氧化汞电池;

D禁止销售任何氧化汞电池,除非该电池的制造商明确标示电池回收处,电池回收点必须经联邦、州、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许可从事接收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

(3) 关于《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

1995年美国环境保护协会制定了《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并于19997月进行了修订,环境保护协会在《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中增加了含汞灯具的内容,普通废物垃圾包括废旧电池、温度计和农药。立法规定,所有废旧电池均需遵守《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的规定。在此法规中,政府详细作出了有关责任、标识、储存时间、运输、出口、注册、雇员培训、货单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中有关电池的规定包括:

A、 电池的标识要求,建立镉镍电池的统一标识;任何电池产品及产品的包装材料上,以及使用充电电池的器具外表上须贴上有统一规定的标签,标签上须印有电池不得随意丢弃,须妥善处理的字样。

B、 鼓励非盈利性工业计划,克服障碍,自愿收集和回收镉镍电池,建立废旧的二次电池收集、回收和处理的网络;

C、 要求环保局建立公共教育计划,教育公众关心对各类废旧电池的收集、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工作,鼓励公众使用可充电池,并参与废旧电池的收集和利用工作。

D、 禁止向普通电池中有意添加汞。

该办法同时授权各州将其它电池纳入回收计划。法令还规定,对违反者,环保局应令其整改或处以不超过1 000美元的罚金。

(4) 《标识、转运废旧镉镍电池管理法》

美国有专门的《标识、转运废旧镉镍电池管理法》,对废旧镉镍电池的标识,转运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加以约束。

(5) 《通用废物管理法》

立法规定,所有废旧电池均需遵守《通用废物管理法》的规定。在此法规中,政府详细作出了有关责任、标识、储存时间、运输、出口、注册、雇员培训、货单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6) 电池环保法规实施情况

《电池法》要求充电电池生产商和使用充电电池器具生产商组织进行废电池回收利用的公众教育和公众参与,提高废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蓄电池和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的回收率或对废电池进行有效的处理处置。为此美国开展了全国范围的镉镍电池的回收计划和部分州的回收计划,而废小型铅蓄电池的回收计划是由便携是式充电电池协会PRBA)和电池国际理事会BCI)进行的。在这一计划中,镉镍电池的批发、零售商和公众组织收集废镉镍电池,由PRBA承担收集费用并将废镉镍电池送到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国际金属再生公司(INMETCO),回收的钢材用于制造不锈钢,99.95%纯度的镉被重新用于生产镉镍电池。

美国INMETCO公司于199512月在宾夕法尼亚建厂,年回收镉能力3 000吨,建厂第一年就从镉镍电池中回收到非常纯的镉。除此之外,有些州也建立了自己的废镉镍电池的回收利用计划。比如马萨诸塞州的废镉镍电池回收率在1997年前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一。如果北美电池回收全面展开,镉回收产量可达到一万吨。

美国可充电池回收公司(RBRC)是一个国际性非赢利、公益性服务组织,总部设在美国纽约,以零售店为基础,建立收集网络系统,由285个以上的可充电池制造商和销售商组成网址httpwww.rbrc.com。该公司原计划在2001年年初回收所有种类的可充电池,建立公共教育计划,并进行广告宣传,促进和管理镉镍电池的回收,有关费用由参加的公司赞助。

美国和加拿大是通过零售商、收集中心等来收集废旧电池的,收集其他二次电池也将利用这些渠道。现在美国、加拿大有29 000个零售商和收集站,消费者可打电话或从网站上知道最近的电池收集站。

(7) 从2004年12月29日起,美国禁止客机运输锂一次电池

华盛顿-美国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与研究特殊项目管理部(RSPA20041229日起禁止使用客机进行锂一次电池的货物运输,他们认为这类电池在客机的货舱内有引起火灾的危险。运输部宣布飞机上的乘客仍然可以随机携带、使用、装有锂电池的书包、个人电脑和其他电子产品。这条禁令提高了客机的安全水平美国运输部秘书Norman Y.Mineta说。我们最近的研究表明,即使只运输相对很少数量的锂一次电池,也会有引起火灾的危险,并很难扑灭。

运输部将继续研究使用客机运输其他种类电池,如可充(锂)电池的安全性问题,以便决定是否进一步制定法规。

RSPA,该部门负责危险材料运输规则的制定,发布了这条禁令,解释使用客机运输锂一次电池有引发火灾的危险。FAA将利用其对空中危险材料运输的强制权力执行这项禁令。该临时法规在《联邦登记》上刊登14日后,将于20041229日正式执行,适用于所有美国客机和进出美国的外国客机。公众可以对该项禁令提出意见,RSPA计划就这项禁令召开会议,会议后如果理由正当可以对该禁令进行修改。

造成电池具有危险性的原因是其含有锂,它的电化学性能使它非常活跃。RSPAFAA,与火灾安全专家合作,在FAA在亚特兰大市的技术中心,他们发现如果锂一次电池在运输途中起火,目前飞机所使用的灭火系统不能够扑灭大火。货物中一个锂一次电池起火可能会引燃其周围的全部电池,一直烧毁整个货舱的货物。燃烧的锂一次电池会造成熔化的锂穿透货舱或引起舱内压力上升足以突破货舱的隔板,使大火从货舱漫延到飞机的其他部分。FAA的研究人员同时发现货舱内任何火灾,无论地点或原因,即使被扑灭,也会使货舱内的温度升高,使锂一次电池发生自燃。

但是,个人运输相对是安全的,装有小型锂电池的设备(如笔记本电脑)仍被允许带到飞机上。同时锂一次电池的货物运输在货机上是允许的。对临时法规的评论时间截止至2005213日。这份法规登记号为RSPA200419886,可在http://dms.dot.govhttp://www.regulations.gov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