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将于2016年1月1日零时正式启用新固体废物转移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转移系统”),原转移系统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可于2015年12月21日登录新转移系统办理注册和转移计划申请。原转移系统已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但需登录系统后将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完整;未注册的新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各单位提交注册信息,并经所在区环保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转移计划申请和转移联单打印等手续。各区环保局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新转移系统登录地址不变。登录北京市环保局官网(www.bjepb.gov.cn),进入“网上办事”—“其他事项”,点击“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链接进入登录界面。
二、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
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可于2015年12月21日登录新转移系统办理注册。所有单位均需重新填写注册信息,经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进行转移联单办理及月报上报。
新转移系统登录地址不变。登录北京市环保局网站(www.bjepb.gov.cn),进入“网上办事”—“其他事项”,点击“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申报”链接进入登录界面。
特此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8日